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學生檔案管理工作,使學生檔案管理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檔案管理工作要本著為培養(yǎng)人才服務、為經(jīng)濟建設服務、為人事工作服務的原則,堅持維護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工作方針,實行統(tǒng)一管理,嚴密保管的辦法。
第三條各班主任負責學生檔案材料的收集。教務科負責學生檔案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及畢業(yè)學生檔案的審核簽封和轉遞等工作。
第二章收集的范圍
第四條學生檔案材料的收集工作直接關系到人事檔案的完整性和學生的切身利益。為了使學生檔案適應國家人事工作的需要,在校期間學生檔案應不斷充實以下內容:
1.畢業(yè)生登記表;
2.學習成績登記表,學期考核表;
3.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省、市和學校等各類表彰所形成的材料及登記表;
4.學生科、教務科提供的學生在校期間違反校規(guī)校紀、觸犯國家法律形成的處理意見;
5.體檢表;
6.錄取通知書,入學告知書;
7.學籍表;
8.可供組織參考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歸檔要求
第五條檔案材料必須是辦理完畢的正式材料。
第六條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完整、真實,文字清晰,對象明確,注明承辦學單位及時間。
第七條手續(xù)必須完備。凡材料規(guī)定由組織審查蓋章的,必須加蓋學校公章;個人文字材料必須有本人簽字。
第八條各類材料必須使用A4辦公用紙,材料及檔案袋封面只能用碳素或藍黑墨水書寫。
第四章檔案的借閱
第九條檔案一律不外借。如確實需要查閱,經(jīng)分管校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查閱手續(xù)。
第十條學生個人不得查閱或借閱本人或他人檔案。
第五章檔案的轉遞
第十一條新生報到時,學生應將本人檔案材料上交班主任。
第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各班主任應及時將學生檔案轉至教務科,教務科應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學生轉學應及時辦理檔案轉遞手續(xù)。
第十四條轉出轉入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完整齊全,并按規(guī)定認真整理,嚴禁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轉入。
第十五條檔案管理人員應在每年7月1日前,將建檔完畢的畢業(yè)學生檔案材料整理完畢,由教務科科長審核、簽封。
第十六條轉遞的要求:
1.畢業(yè)生檔案由教務科負責按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單位簽發(fā)的單位地址轉遞(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2.退學的學生,辦理學籍變動手續(xù)后,其檔案由教務科轉回該生家庭所在地相關部門。
第六章紀律要求
第十七條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查閱檔案規(guī)定,嚴禁涂改、圈閱、批注、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未經(jīng)允許不得擅自拍攝、復制檔案內容。
第十八條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因工作需要摘記檔案內容時,應經(jīng)學校分管領導同意。摘記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及私自存放。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